已经和妻子离婚了,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点击查看详情】
如果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也不会支持。如果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是不会支持的。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房产证名是男方父亲的,女方离婚也分不到,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在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离婚索取精神损失赔偿条件。一、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此一种情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受伤程度适当结合当地的生活实际进行赔偿,如若造成人身损害达到残疾等级的,将会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等级的高低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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