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人是谁【点击查看详情】
抽逃出资提起的诉讼,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股东是不承担举证责任的,由案件的原告进行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以某种名义直接将注册资本抽走。此种方式较为常见,而且经常发生在垫资业务中。账目处理上较为粗糙,而且抽回方式往往是一次性全部抽回,或者短时间内分若干次抽回。出入库记录单据的完整性对此方面工作有时会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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