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造假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力吗【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劳动者伪造履历,构成欺诈,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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