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的含义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的含义是承包人对建设项目的价格享有优先受偿权。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的特点为。1、人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认定建设项目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支付的员工报酬、材料款等实际费用,不包括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