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前一方欠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欠款被起诉会影响另一方吗。会,如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欠款,被执行偿还后,夫妻另一方要续集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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