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具体解决方法【点击查看详情】
《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征地补偿和安置的主要规定:征收土地方案应公示,土地权属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登记领取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公示并听取意见,经批准后由组织实施。费用应在3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需专款专用。市、县和乡(镇)应加强对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法律分析;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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