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发展组织罪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1、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94条第2款的规定,境外的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2、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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