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在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二)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