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根据现行,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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