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