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清算指的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合伙解散的结果是合伙的终止,但合伙宣布解散到最后终止有一个过程,中间过程就是要对合伙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解决合伙与债权、债务人的关系及合伙人内部的关系。合伙清算结束后,如原办理了合伙企业登记的,应依法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1.清算人的确定。合伙解散,应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人应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2.清算人的职责。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的事务包括:清算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