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体如下:1、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2、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