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对多少人造成食物中毒追究责任【点击查看详情】
食物中毒要追究多少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学校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实施。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在6小时内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人数超过一百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应当在六小时内报卫生部,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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