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娘家,娘家拆迁了,女儿有没有份?【点击查看详情】
女儿在父母拆房后具有拆迁补偿的权利,无论是作为被拆迁人、继承遗产的女儿,或是外嫁后迁回原集体的女儿。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市、县和乡镇需监督其使用情况。法律分析;父母拆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女儿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