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不承认是否属于档案造假【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不承认与造假不同。应聘者降低自身门槛,隐瞒学历或技能的行为不属于学历造假。因为根据中国的学历制度,如果需要获得更高的学历,必须具有低一级的学历。所以隐瞒学历不属于学历造假行为,但却属于不诚信的行为。既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需要的考虑对于岗位的学历要求进行了限定,那么应聘者要么放弃该岗位,要么向用人单位坦白。这些都不失为可取的方法,而通过隐瞒学历或技能等不诚信的行为获取岗位的做法是我们所不鼓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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