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哪些职权【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拥有以下职权。1、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2、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监督检查情况,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3、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4、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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