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原因及其解析【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若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向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若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完成清算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向申请破产清算。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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