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规定工资是怎么发的,规定是什么的呢【点击查看详情】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但并没有上限的。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对符合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笔者下面就北京市女职工享受的产假期限及产假期间女职工应享受的待遇进行简单的分析,希望能对女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帮助。1、北京市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期间是多长。(1)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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