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区别吗【点击查看详情】
(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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