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行纪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点击查看详情】
行纪合同的性质如下: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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