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利息的相关法律【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当约定的利息已经高于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后,法官会主动要求债权人将利息降低。很难说高利贷是否违法,不过利息畸高的话,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但是明确的是高利贷在司法实践中不得予以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