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定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依照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根据约定将出租的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当依据约定交给出租人租金,并且在合同终止后房屋返还给出租人。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的适应范围可以包括企业、机关和团体等单位的生产和工作用房,也包括公民的住宅用房。法人或公民作为承租人通过房屋合同把与出租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固定下来。但是,国有房屋主管部门并非管理全部国有房屋。由各个部门自行管理的房屋,自行和本单位和职工订立租赁合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之间并无租赁关系,房管局只处于监管地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是。1.应当是对国有房屋的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在房屋供求差距很大的情况下,更应要求房屋分配和使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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