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司股东也有可能承担公司债务【点击查看详情】
2017年7月,张三在公司附近的甲健身房花费5000元办理了一张年卡,随后张三开始在甲健身房进行锻炼。同年12月,张三发现甲健身房大门紧闭,里面已经人去楼空,并且甲健身房未刊登任何通知,告知对于已办卡会员的剩余服务费如何处理。经查,甲健身房为乙公司所开设,而乙公司已于2017年11月被其股东王五、小七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简易注销,经查乙公司由其实际控制人李四进行经营。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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