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刑法认定挪用罪【点击查看详情】
挪用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归个人使用。第二条对挪用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罪。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