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怎样评工伤份残等级【点击查看详情】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以测评。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者。三、三级伤残鉴定标准。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四、四级伤残鉴定标准。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五、五级伤残鉴定标准。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