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点击查看详情】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协议解除。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3.劳动者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4.过失性辞退。5.无过失性辞退。6.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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