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权有哪些内容【点击查看详情】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1)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税务机关对公民(包括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1、向当事人表明身份。2、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告知即将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等。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4、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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