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分析。一般来说,在离婚案件中,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