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呆老人卖房怎么指定监护人【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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