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情形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如果各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则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即:事故车辆到维修机构维修(车主可自行选择维修机构)后,车主提交索赔单据。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各方负同等责任的,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如果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到服务点市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按各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程序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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