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纳,是否有法律责任?【点击查看详情】
我是出纳,是否有法律责任。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明知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与,主观上是故意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只是处理公司的财物问题,也应当符合财会要求,否则,如果老板涉嫌挪用资金,属于刑事犯罪的,则是属于共同犯罪。首先出纳不能私自做假的凭证,同事拿着领导已签字的费用报销单来拿钱时,要注意一下是否是假的,上面是否有公章,如果没章即使是真的也不能做帐。税务局查到后会让单位补缴所得税的,补缴税太大是会设计自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