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又有人称之为变动权,属于能权。形成权的主要特征在于:权利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使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形成权按其作用有三种: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本人对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承认权;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有能使法律关系终止的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2、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当事人可以凭借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改变的权利,而请求权则是请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和请求权是有区别的,两者在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上都有所不同,其中行使形成权是单方面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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