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2)参加、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3)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4)犯罪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5)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用于盈利。一、侵犯肖像权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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