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根据残疾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残疾确定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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