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征地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用土地,45天内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应考虑不同意见并进行听证会,必要时修改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市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房屋补偿安置管理的意见》实施后,镇应公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并与农户订立协议,提供安置房或支付补偿费用。补偿结果应公布并接受监督。法律分析;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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