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的判定准则【点击查看详情】
土地闲置超过一年的处理方法及费用征收规定。闲置土地包括超时未开发、未动工建设、中止开发和其他情形。处理方法包括延长开发时间、改变用途、临时使用和置换等。对于闲置满一年的土地,可征收闲置费,金额为土地出让或划拨款项的20%。未动工建设的土地闲置满两年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分析;闲置土地的认定如下: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3、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闲置土地的处理方法。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2、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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