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的程序有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一、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二、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三、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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