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任免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1、提出调整配备建议。根据班子建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提出调整配备的初步意见,填写《请示报告卡》,报部领导审定。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部领导批示精神,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材料和表格。3、进行民主推荐。按《干部任用条例》和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展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工作。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填写《请示呈报卡》,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5、组织考察。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察组,赴工作地开展考察工作。6、提出任免建议。根据考察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填写《请示呈报卡》,提出有关人选的任免建议。经分管副、审定后,提交部务会议集体讨论。7、讨论决定。根据部务会议讨论精神,填写《请示呈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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