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买房提取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南京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2种情况:购买商品房提取、购买二手房(含公有住房)提取。只提供购房合同,无法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