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败诉,被告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能否要求原告支付【点击查看详情】
原告败诉后,需自行承担已预交的诉讼费用,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且同样事由的起诉将不再受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和第二十九条,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诉或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负担的费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根据利害关系决定各方负担的费用。法律分析;原告败诉后果如下:1、已预交的诉讼费由自己承担。2、诉讼的目的不能实现。3、原告已同样的事由起诉不再受理。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