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在我们工作中,许多离婚的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十分迷惑的,现在本所律师认为,在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报酬按期给付劳动者的货币收入。奖金是指为了鼓励或表扬而给予的金钱或财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即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农副业生产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作品在出版、上演、播映后而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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