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卖房产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点击查看详情】
一般情况下,无处分权人(本案中的王洁)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本案中的赵忠),所有权人(本案中的张勇)有权追回;但以下三种情形,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追回。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即受让人不知道无处分权人无权处分动产或不动产。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构成善意取得。《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张勇搬离爱巢,起诉离婚追缴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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