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归谁管?【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受所在地、上级机关双重领导。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在接受上级机关的业务领导时原则上是下管一级;在授受所在地领导时则包括行政领导与组织领导。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除县级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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