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范围具体是什么呢【点击查看详情】
(一)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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