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开专票【点击查看详情】
有企业咨询,该企业销售了一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买方向该企业索取专用。该企业能不能开具专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征收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通知》(财税〔2009〕9号)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