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5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法律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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