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让撤回异议申请【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完全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执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为由,置疑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资格。申请人认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故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完全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以申请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异议是不恰当的。1、申请人的债权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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