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身份证?【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分析。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上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 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 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上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 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 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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