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法律分析;工伤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