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割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被拆迁房屋为私房,其所有权由夫妻之一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应当认定被拆迁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被拆迁房屋为私房的,婚后取得所有权,待拆迁房屋与待安置房屋的差额,由夫妻共同财产结算,被拆迁安置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约定分割。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约定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儿童、妻子和无辜方的权益原则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视频/文章